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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服务承诺 |
一、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 率,为群众为好事,办实事;
二、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反对行业不正之风,反对索贿、 受贿、行贿;
1、待人有礼,用语文明,详细说明,耐心解释,让办事同志高兴而来,满意而回;
2、依法行政,按法定程序办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审批工作;
具体是:
(1)受理建设项目报后,2日内组织项目初选址调查; (2)接到环境影响评价后,5日内作出批复意见;
(3)接到试产申请报告后,2日内组织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后5日内作出批复意 见;
(4)接到环保设施竣工报告后,2日内组织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后,5日内作出批复意见,通过验收的发给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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