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定在新华街辖区范围内申领(延续)卫生许可证的经营面积100m2(含1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及经营面积300 m2(含300 m2)以上的综合性商场公共场所单位,均属于卫生学评价范围,其卫生学评价报告书作为卫生许可的审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