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外经贸局-必备文件
外商独资企业项目项目呈批必备文件
 

一、外商独资企业项目项目呈批必备文件
1、名称核准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2、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经济效益估算);
5、外资企业章程(附进口设备清单);
6、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名单(投资者签署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7、投资方出具的董事会人员委派书;
8、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则为个人身份证、护照、履历,翻译成中文。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提交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的原件,香港公司投资公证请到http://www.caao.org.hk/选择相应律师事务所)。
9、投资者的资信调查证明(须由境外银行提供原件,非中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10、注册住所合法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厂房租赁合同(原件并由房屋租赁管理所加意见和盖章)租赁厂房的合同需要到我区、镇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出租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上本人签名)。
11、签字授权书;
12、授权外经贸局办理合同前登记的授权书、领取营业执照委托书;
13、独资企业董事长相片1张。
14、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的都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所属个人签名。
(三至十一项资料一式八份)
 


 

合资、合作项目呈批必备文件
 

一、合资、合作项目呈批必备文件:
1、名称核准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2、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经济效益估算);
4、企业合同(附进口设备清单)、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名单(双方签署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6、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人员委派书;
7、中外合营者已年检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则为个人身份证、护照、履历,翻译成中文。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法开业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应为提交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的原件,香港公司投资公证请到http://www.caao.org.hk/选择相应律师事务所)。
8、中方的资信调查证明(中方如以国有资产投资,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股权价格确认书(原件),中方如以集体资产投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的资产价格确认意见(原件);
9、外方的资信调查证明(外方须由境外银行提供,原件,翻译成中文);
10、注册住所合法的使用证明(必须房产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厂房租赁合同(原件并由房屋租赁管理所加意见和盖章)租赁厂房的合同需要到我区、镇所属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出租的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上本人签名)
11、签字授权书;
12、授权外经贸局办理合同前登记的授权书,领取营业执照委托书;
13、合资、合作企业董事长相片1张。
14、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的都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所属个人签名。
(三至十一项资料一式十份)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报批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检原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

2、董事会决议;

3、补充合同、修改章程(独资企业不需补充合同);

4、股权转让还须提供: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受让方及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外方以个人名义受让的则为个人身份证、护照);

受让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转让后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正、副部经理名单(投资者签署盖章);

验资报告;

5、变更注册地址还需提供:新注册地址合法使用证明;

6、变更企业名称,还需提供名称查询核准证明;

7、如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还需提供:

申请减资报告;

经中国法定验证机构出具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三次在省级以上报纸登载减少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公告(原件);

债权清偿和债务担保的说明(原件)。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以上材料审批需一式六份)




版权所有:广州市花都区 人民政府投资服务中心
地址:花都区新华镇花城南路2号 联系人:饶筱华、江伟山
电话:020-36838803 传真:020-36838802 E-mail:hdisc@hua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