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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局-服务承诺 |
一、对申办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劳动卫生许可证的,凡符合有关 政策规定、手续完善、资料齐备的,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理。
二、对申办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并符合花都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理。
三、对申办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有关审查条件的,区卫生局在十五个工
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广州区卫生局审批,每七个工作日向投资服务中心反馈办 理情况,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好审批手续。
四、对申办医疗广告审批且符合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符合广告内容真实性、科学性、 准确性要求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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