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公安消防-办事程序

办理建筑土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核业务须知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
4、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消防设计说明,建筑设计(建筑总平面,平、立、剖面图)、消防设施图纸各1套。要求:
(1)图纸应为蓝图,图纸上应当加盖工程设计设计出图专用章、建设单位公章和注册建筑师专用章。
(2)图纸一律按A4纸大小折叠。
(3)高层、地下建筑新建项目的图纸应附送电子版光盘。
5、改建、扩建项目应提供该建筑原消防审核或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6、设计单位应提供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和《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建设单位尚未有公章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在图纸上签名。

办理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业务须知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
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3、装修设计说明、装修图(平面布置、天花、墙面装修图)、自动消防设施调整平面图各1套。要求:
(1)图纸应为蓝图,图纸上应当加盖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建设单位公章。
(2)图纸均应标明轴位,并一律按A4纸大小折叠。
(3)属于楼层局部装修的应提供所在楼层的全层平面布置图,并标示装修部位。
4、提供原建筑消防审核或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设计单位提供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和《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6、建设单位尚未有公章的,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在图纸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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